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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景珠检刑检刑不诉〔2019〕40号 被不起诉人夏某某,男性,****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2330********0892,汉族,初中文化,景德镇市**公司监事。户籍所在地江西省鄱阳县**镇**村,租住景德镇市**一私房。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于2019年5月5日被景德镇市公安局珠山分......
经本律师尽责的辩护,先后向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提交了三份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官采纳了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夏某的寻衅滋事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书详见本律师相册。......
关于杨XX盗窃及容留他人吸毒案的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杨XX家属及其本人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多次会见了被告人杨XX,了解其本人的供述和辩解,并查阅了本案的证据材料。今天,辩护人参加了本案的庭审,对本案的证据材料发表了质证意见。现本律......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景德镇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及其被告人占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指定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辩护人通过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的供述和辩解,并查阅了本案的证据材料。今天,辩护人参加了本案的庭审。现本律师就本案的事实及法律适用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
关于汪XX非法经营案的补充法律意见书浮梁县人民检察院:贵院于2017年4月24日以浮检公诉补侦【2017】31号补充侦查决定书退回的景德镇市公安局陶瓷工业园分局办理的汪XX非法经营案,该局于2017年5月24日补充侦查完毕。现辩护人就补充侦查材料发表以下法律意见:一、景德镇市公安局陶瓷工业园分局陶公(刑)诉字【2017】0005号......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搜集的指控汪某犯罪的证据存在严重不足,特别是没有实物证据以及买卖上下线的交易情况方面的证据。为此,本律师先后三次向本案的审查起诉的浮梁县检察院提交了律师法律意见,贵院先后两次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两次以证据不足将本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后,贵院以2017年8月17......
关于朱XX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案的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朱XX父亲朱X喜及其本人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辩护人通过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的供述和辩解,并查阅了本案的证据材料。今天,辩护人参加了本案的庭审。现本律师就本案的事实及法律适用发表如下......
非法拘禁案无罪辩护案例 (2017-05-26) 点击量:16293
关于盛XX涉嫌非法拘禁案的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盛XX及其父亲盛传保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多次会见了被告人,了解其本人的供述和辩解,并查阅了本案的证据材料。今天,辩护人参加了本案的庭审,对本案的证据材料发表了质证意见。现本律师就本案的事实及......
关于汪XX非法经营案的法律意见书浮梁县人民检察院: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汪XX及其妻子汪X玲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辩护人通过到贵院阅卷并依法会见了汪XX数次,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辩护人依法提出以下法律意见,望充分考虑并予采纳。一、辩护人出具此法律意见书的证据材料:1.本案的......
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函 (2017-02-15) 点击量:3397
律 师 函致 景德镇市房产管理局: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受冯XX(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特指派本所律师李俊杰就贵局下属单位景德镇市石狮埠房管所(以下简称房管所)拟注销委托人《住房证》(景德镇市工农村X栋X号房屋)一事,郑重致函如下:据委托人的陈述及提供的《住房证》、《租金收条》、《程和平工作证》、《情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