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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最高法院又出大招!联手银行和工商局"远程抓老赖"(一网打尽查账户和股权)
作者:李俊杰 律师  时间:2016年04月19日


导语: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在推进执行实现司法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上着力颇深,确实抓住了目前民商事司法困境的牛鼻子。周强院长在2016年3月13日的工作报告中亦提出“坚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为此,最高院连续与银监、银行业、工商、公安等多方联手,大招频出。我们一起期待,“执行难”的问题在本届院长任期内得到较好解决。

一、最高人民法院与银行业深度合作 “老赖”存款一网打尽
近来,最高人民法院与银行业加强沟通合作,双方在信息共享及网络查控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2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网络银行完成了网络对接,朝着实现金融机构网络查控全覆盖的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强力助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执行难的最主要表现形式,是查人找物困难。现实中,单位、个人在多个银行多头开户的情况十分普遍。在传统执行工作模式下,执行人员要东奔西跑,逐个到各个银行去查找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一方面,查找效率低,耗费成本大,人力上难以为继;另一方面,所查范围有限,执行人员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地毯式”搜索,因此存在查找“死角”,无法让当事人信服。为有效克服被执行人及其财产难查、难控的问题,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应用信息技术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强执行联动破解“执行难”的问题。其中的重中之重,是大力推动与银行间的网络执行查控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以信息网络化手段,实现执行和协助执行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便捷化。
2014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规定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机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存款或其他金融资产采取查控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融资信贷等金融服务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等采取限制贷款、限制办理信用卡等措施。在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持配合下,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与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了“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通过各银行总行查控被执行人在其所有网点的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该系统于2014年12月24日正式开通运行。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又陆续与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网络对接,可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情况,改变了过去执行法院需要层报所在省高级法院,由省高级法院通过省级人民银行人工查询银行结算账户的方式,查询效率大大提升,成本显著降低。
为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与全国所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银监会加强沟通配合,于2015年11月13日联合下发《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银监会之间的专线完成本单位与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络对接工作,及时上线网络查控功能。最高人民法院与各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了建设步伐,及时改造接口,开发系统软件,截止目前,已与2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了网络对接。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拓宽工作思路,将网络查控的银行从传统银行拓展至网络银行,与支付宝和腾讯财付通、京东金融等网络银行也建立了“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全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共约22万个,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已经覆盖了其中的70%。地方法院需要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可通过法院四级专网向最高人民法院发送查询请求,由最高人民法院将其请求自动加盖电子查询章后,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推送,在短时间内就可完成对被执行人在全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有网点的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的查控,效率之高,覆盖面之广,是传统的执行模式无法企及的。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将陆续完成网络对接,一个规范协调、高效便捷、覆盖全国银行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将在我国很快建立起来。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在办公室点击键盘就能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进行快速查找、及时控制,彻底改变“法院来回奔波、银行疲于应付”的传统执行与协助执行格局,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执行成本,同时有利于抓住最佳执行时机,及时遏制躲避、规避执行等各种违法行为,有效破解被执行财产难查的问题。
二、最高人民法院联手国家工商总局对“老赖”说“不”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出重拳打击“老赖”,与国家工商总局完成了网络全面连接,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及网络查询协作工作机制,在双方前期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联合信用惩戒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实现网络查询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为攻克执行难问题增添了一大“利器”。
2014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文明办、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禁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落实联合信用惩戒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工商总局及时搭建了网络专线,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国家工商总局推送,国家工商总局为此专门建立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并于2015年12月11日正式上线运行。系统运行后,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止2016年3月6日,共计拦截登记申请10865人次,取得明显的惩戒和威慑效果。一些失信被执行人由于无法担任公司上述职务,在参与公司决策、对外业务洽谈等方面面临许多不便,遂自动履行债务或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商谈债务偿还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工商总局自2014年10月15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以来,双方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研究信息化条件下协助执行的内容和方式,研发了网络查询软件,日前查询功能已上线运行。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各级法院可快速查询被执行人的五类工商登记信息:
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只需在办公室点击鼠标,被执行人的上述工商登记信息便一目了然。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已与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中心、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实现了对接。此次与国家工商总局网络查询功能的开通运行,标志着人民法院的执行查控专网实现了与全国三大身份信息系统的全部对接,人民法院将可直接通过网络全面查询各类被执行人主体信息,还可对三大身份信息系统中被执行人身份信息的自动比对和查验,进一步增加了信息查询的准确性。
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信用惩戒措施的深入推进和网络查询系统的上线运行,丰富了执行措施和手段,将为“老赖”套上新的“紧箍咒”,有力打击“老赖”躲避执行、规避执行行为,有助于克服“查人找物”难题,成为人民法院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助推器”。